各院系:
根据学校博士生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做如下安排:
一、统考科目的基本要求
为贯彻差额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综合文、理、工、医各学科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博士生第一阶段考试统考科目通过的基本要求如下:
科目 |
文科 |
理科 |
工科 |
医科 |
英语 |
110 |
110 |
110 |
115 |
小语种 |
110 |
110 |
110 |
115 |
政治(加试) |
60 |
60 |
60 |
60 |
以上所列为统考科目考试通过的基本要求,各院系可根据本院具体生源情况上调最低复试录取分数要求。
二、录取原则和有关规定
各院系要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具体要求为:
1、按照2012年下达各招生院系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录取,并在奖学金指数范围内确定录取考生所获奖学金等级。
2、在考生满足基本要求的条件下,要加大导师选择考生的自主权。
3、贯彻向优秀生源倾斜和有利于优化学缘结构等原则。
4、特殊情况招生院系要出具文字报告及说明材料,经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审核确认。
5、我校自然科学类(理科、工科、医科)各专业原则上限招全日制(全脱产学习)考生。其它专业全日制(全脱产学习)考生原则上应占50%。
6、学校积极推进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招生工作,各专业该类考生录取人数可占本专业总招生人数的50%以上。
三、录取程序
1、在录取前各院系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2、各院系应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3、 “自筹”和“非定向”等报考类别说明
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可不转入我校,但是必须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
四、时间安排
1、各单位4月15日在院系公共平台下载通过第一阶段考试考生名单、各类报表。并在院系网站公布通过第一阶段考生名单。
2、5月7日前各院系将录取结果(包括硕博连读)通过本院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未经公示的录取结果无效。
4、5月10日-21日,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开通网上录取信息系统,各招生单位在此期间完成网上提交录取信息,并通知拟录取考生必须按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规定时间调档或提交相关协议书。
5、5月3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综合报表、复试呈报表、录取考生试卷、招生工作总结报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招生办公室。
6、5月25日前将《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定向委培协议书、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校内职工考生名单交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档案室。
7、6月25日各院系持研究生工作部“收到相关材料证明”到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招生办公室领录取考生通知书。届时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网站公布2012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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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