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教务处通知,英语四、六级开始报名,研究生报名工作于4月10日(星期一)进行,只接受在校有学籍的研究生报名(只限报英语六级),届时请带身份证、研究生证和报名费25元到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632房间报名和采集图像信息,过时不候。
附学校教务处通知:
2006年6月四、六级考试报名通知
本学期传统大学外语(包括日语、俄语)四、六级考试时间为:2006年6月17日(星期六),英语四级、日语四级及俄语四级上午九时开考,英语六级在下午三时开考;英语四级试点考试于6月24日上午九时开考。现将我校本次四、六级考试报名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对象:传统四级:修完大学外语四级课程的非外语专业的01级、02级、03级、04级本科生均可自愿报名;传统六级:已获得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的学生才可以报名参加英语六级考试;医学专业的学生在东区参加考试,其他学生在新校区参加考试。
已于2006年3月预报名参加四级试点考试的学生,本次要参加正式报名:即本次报名时,不得改报或同时报考传统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未预报名参加四级试点考试的学生不能报考四级试点考试。
注:不接受非本校学生和目前毕业离校的毕业生的报名;报名程序有自动检索功能,每名同学只能够参加一项考试(传统四级、传统六级、四级试点)。如若发现同时报考两项或三项,将取消该生所有报名。
2、报名形式及时间:本次报名仍然借助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见附页。请各院系于4月10日14:00点至4月11日16:00点将报名费交学校财务处,之后携带财务处的收费凭证和报名学生名单到教务科办理四六级报名手续。
3、报名费用: 25元/人。
4、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仍然要求。一需要考点向考生提供《CET考生须知》,二需要考生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三需要照片采集,四需要考生对报名信息签字,五考试的特殊要求。因此报名时务必注意以下问题:
(1)报名前,提醒学生一定要到教务处网站仔细查看《四六级考试报名通知》、《CET考生须知》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照片采集——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里的学生照片为准。教务管理信息系统里没有照片的报名学生,请务必将2寸近照一张(照片背面写清楚姓名和学号)交院(系)教学办,填写相应表格,交教务科,否则不接受其报名,后果自负。
(3)报名学生,若身份证号有误,请院(系)在报名时给予更正,教务处不办理身份证号更正事宜。
(4)报名学生按院系的通知要求,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各院系保留学生报名原始资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至下次报名。
(5)通知学生,考试时书写部分,必须用黑色签字笔答题。
教务处
2006年4月1日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
我是参加2006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的考生,在本次考试中郑重承诺:
一、我已阅读《考生须知》的有关内容,愿意在2006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规行为,将接受处理。
二、我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本人所提供的有关报考证件真实,填写的个人信息属实.、准确,如有差错,由本人负责。
承 诺 人:
所属院(系):
学号: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2006年 月 日 |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考生须知 |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按照省级教育机构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2:45开始)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 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四、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五、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六、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七、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八、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九、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一、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二、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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