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各培养单位硕士生与导师生师比及现有师资情况,在各单位上报的拟增硕士生导师人数基础上,按照全校硕士生导师总规模稳步、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对各单位推荐限额进行了确定,现予下达,请各单位在下达限额内遴选并上报名单。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遴选工作,对申请人材料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做到宁缺勿滥,择优推荐。必要时各单位可采取申请人统一答辩的方式进行,确保遴选导师质量。
各单位2010年硕士生导师遴选推荐限额请与学位办联系领取。
学位办公室
201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