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部会议时间及地点安排:
1、工科学部会议:12月30号上午9:30
2、理科学部会议:12月30号下午2:30
3、文科学部会议:12月31号上午9:30
4、医科学部会议:12月31号下午2:30
从本次学部会议开始,专业学位学位评定委员会不再单独开会审议学位授予问题,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的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相应的文理工医学部会议审核。
学部会议地点:综合管理中心第四会议室
二、各院系教授委员会需提交学位办预审材料:
为保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顺利召开,各院系需在12月29日上午12点前将下列材料(1—8项)提交至学位办预审。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情况表》。
2、《2015年下半年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文字汇报材料包括:本次教授委员会拟授学位人员情况,未通过论文评阅、答辩、复制比检测、教授委员会审核等环节的人员情况。
4、各院系硕士学位论文盲审情况汇总表。
5、经教授委员会审核同意需上报学部会的不宜公开学位论文汇总表(见附件)(不宜公开理由,不宜公开时间等由各院系在学部会上具体汇报)。
6、在职硕士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全国统考合格证明及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在职博士的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英语统考合格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证书一人一袋装好注明院系、姓名并附审核名单。在职专业学位按附件表格要求提交材料。各院系教授委员会结束后尽快整理上述材料到学位办提前预审。
7、所有提交本次学部会议审核的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学费缴纳情况证明。(具体要求见: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学位工作—博士、硕士学位申请)
8、除三级学位授予议题外,其它各单位需提交学部讨论的议题。
三、各院系教授委员会需提交学部会议审核材料:
1、博士
①申请博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5份及电子版。
②申请博士学位简况表一式15份(全日制博士表决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按不同专业排序并按表决票顺序装订成15份,用B4纸打印)及电子版。
③匿名评阅意见书。
④发表学术论文原件。
2、硕士
①申请硕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5份及电子版,表决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并按不同专业排序。
②申请硕士学位简况表1份,简况表必须使用系统打印,并按表决票顺序装订。
3、在职人员
①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部表决票一式15份及电子版(按不同类别排序)。
②简况表一式15份(按表决票顺序装订成15份)。
四、其它要求:
1、各院系主管院长代表教授委员会分别向学部及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本单位拟授学位人员情况(拟授予各级、各类学位人数,未通过论文评阅、答辩、复制比检测、教授委员会审核等环节人数及原因等)、申请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的情况(含标准、通过人数、审议程序等)、学位授权点学位授予基本标准等院系相关工作总结。论文终稿(第二次检测)复制比超标且教授委员会认为不应影响学位授予推荐的,须以书面形式逐人阐明通过理由并上报学部会议进行审议。
2、除学位授予议题外,其它各单位需提交学部讨论的议题请于12月29日前报学位办,以便安排时间。
召开学部会议时各院系应携带教授委员会会议记录本提前候会,并准备好上述材料。
学位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
院系2015年下半年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xls
院(系)2015年下半年申请不宜公开论文汇总表.xlsx
院系在职同等学力申硕提交证书审核名单.xls
院系在职博士提交证书审核名单.xls
在职专业学位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