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为保障我省抽检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开展“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系统”专家更新及报送工作,现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承担河南省抽检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任务;
2.现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1、上报新增专家。新增专家(见附件一)填写相关信息后由培养单位统一报送。
新增专家信息中的手机号及邮箱不得与他人重复,为避免末尾为000及首位为0不显示的情况出现,表中涉及的数字应为文本格式;新增专家务必准确提供姓名、身份证件号、最高学历、最高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导师类别、主指导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研究方向(3个)等信息。
2、原有专家信息更新。通知本单位原有专家(见附件二)登录系统进行信息更新。
原有专家请使用现代浏览器(谷歌、火狐)或IE10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系统(网址为http://zlbz.xwb.haedu.gov.cn/aod/login)。专家首次登陆系统时会被要求“更改密码”,请根据密码设置规则(提示)重新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若忘记密码,可经系统首页“忘记密码”,通过已注册电子邮箱地址重置密码。若专家通过电子邮箱重置密码失败,请经培养单位教务员联系学位办进行密码重置,重置后密码:!@ab12AB。原有专家务必校准姓名、身份证件号、最高学历、最高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导师类别、主指导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研究方向(3个)、账户(银行卡号、开户银行需具体到支行)等信息。
3、删除原有专家。因离岗或年龄、身体健康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承担河南省抽检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的专家进行信息删除,由培养单位统一将名单发送至学位办邮箱。
三、时间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将新增专家填报的附件二合并后统一命名为“XX单位新增专家信息表”和删除原有专家名单于2022年4月1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zzu.edu.cn。
2、请各培养单位通知本单位原有专家于2022年4月1日前完成信息更新。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778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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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